经营范围:
负责为我县财政事务开展提供服务等工作。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接受县财政局委托负责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依法按规定进行预、结算评审,为投资控制及核拨财政建设资金提供参考;对外委项目审核结果进行评定。配合财政部门实施全县财源建设规划;负责乡镇财政管理、改革有关政策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使用各级财源建设资金和乡镇财政事业费。负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对全县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服务;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