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休闲观光活动;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