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按资质证许可范围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按资质证许可范围经营);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叁级(按资质证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公路承建施工、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室内外装饰、土地整治、土石方工程施工;混凝土生产及销售、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输送泵、机械设备的租赁,园林绿化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