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施初中和小学义务教育。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施初中和小学义务教育。(二)根据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使用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或者其授权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教科书,制订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实施素质教育,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使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四)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