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行使农牧业、水务(水保)农机和兽医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2.负责全旗种子、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的市场管理及其它有关农牧业、渔业执法工作;负责全旗植检、兽医医政与兽药药政药检工作,对植检、兽医、兽药、饲料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全旗种子、农药、兽药等农牧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承担全旗家畜良种和牧草种子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旗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承担全旗农用地、草地资源、草原生态环境、草地建设、渔业水域、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旗草籽、饲料生产和质量检测工作;承担全旗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全旗禁牧、禁垦工作;负责全旗动物及其产品防疫、检疫等工作的监督管理。3.负责全旗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坚决水事纠纷;依法查处违法取水和破坏水土保持的案件;负责全旗水资源和水土流失的监督管理工作。4.承担全旗农机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旗农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