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设备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消防信息技术咨询;地基与基础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及规划设计;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