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参与城区区属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项目评审、建设管理、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管护工作。负责城区市政道路、排水、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挡墙堡坎、涵洞、下穿隧道、雕塑、公园、公共广场、公共绿化、景观带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更新和升级改造工作。负责制定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行业养护、维修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行业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负责城区花卉布置、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创建园林城市工作。负责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管护的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和监管。负责城区市政设施挖掘和园林绿化砍伐、移植、临时占用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承担砍伐、挖掘、移植、占用后的设施恢复与有偿使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