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行政执法;负责木材经营、加工用材单位的检查监督和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负责超限额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案件的查处,负责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的查处;负责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查处;负责对乱捕滥猎、违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负责对违法采挖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查处;负责对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行为进行稽查和处罚;负责其他林业行政执法处罚等工作;负责木材和野生动植物运输的检查监督及违法运输案件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