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情况,草拟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二)对拟收购土地进行市场调查分析,草拟土地收购方案。(三)按规定接收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荒芜土地、无主土地和置换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并对储备土地进行管理。(四)严格执行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规定,多渠道筹措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五)协助规划部门做好储备土地规划方案的优化,拟制储备土地营销方案,承担投入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六)承担土地上市前招拍挂相关事务性工作。(七)负责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培训、解释、集体土地征收方案的草拟,协助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遗留问题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八)负责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解释、国有土地征收方案的草拟以及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等事务性工作。(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