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工程、古建筑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土地开发、整治、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及施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水土保持规划、设计与施工;土地评估;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农业综合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