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