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等辅助性、技术性工作以及相关工程和项目的信息资料收集统计工作;承担全旗林业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治等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全旗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全旗森林、沙漠、生态湿地、地质等公园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承担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林地征占用监测、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的辅助性、基础性工作;承担全旗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荒漠化调查、防沙治沙信息统计;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检疫、监测预报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技术的引进、指导、推广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全旗陆生野生动植物调查、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植经营利用和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等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编制内蒙古乌兰淖尔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内蒙古乌兰淖尔国家湿地公园;承担公园内自然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设、维护、管理公园的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