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自然资源与房屋征收事务性工作,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进行调查、登记,为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提供服务;协助编制征收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协商自然资源与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签订补偿协议;协助征收单位选址定点,编制可行性报告,组织征收范围的调查勘测;协助拟订市政府征地项目中征收补偿标准、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用地报批涉及征收材料报批的事务性工作,市辖区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的组织;负责自然资源与房屋征收项目资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提供自然资源与房屋征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服务;协助自然资源局调处征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