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管理全县重要档案和有关资料,依照档案法规接收、征集、保管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和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县档案馆馆藏、资料的安全;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料)信息资源提供服务,利用馆藏资源开展社会教育服务工作;开展档案编研,编研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政务公开信息的接收进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对馆藏重要档案特别是高频率利用的档案进行全文数字化加工处理,建立健全数字化档案馆;承办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