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特种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工程监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