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柜台、摊位出租;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