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代表区政府行使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集中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二)配合区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三)负责区政府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在发改部门立项的工程项目)及区委、政府指定的其他工程项目行使建设业主职能。(四)负责承建工程项目从项目计划、建议书、地勘、方案设计、立项、选址蓝线、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预算、财政评审、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施工手续报建、现场协调、进度推进、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财务决算、资料归档至项目移交的全过程管理。(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