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管理工作程序。2、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接待工作;负责承担市级主要领导重要活动的服务工作。3、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其他托管办公用房的使用修缮和物业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区域的保洁、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4、负责托管公务车辆的配置、调剂、使用、更新、维修养护以及交通安全管理、驾驶证和车辆证件年检管理等工作。5、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