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提供监督管理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核查各参建单位资质和人员从业资格,监督检查受监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有关质量的工作;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仲裁受监工程的有关质量争端;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掌握面上非受监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和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组织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中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