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依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严格学籍管理并对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依法制定本校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并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依法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落实人事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教师和其他职工,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