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城市管理领域全市执法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执法范围主要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违规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东坡区全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