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农业机械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政策规定、管理制度、作业与服务范围;研究制定全市农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和修理质量事故;指导全市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协调、指导、监督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地区作业;负责农机和农机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全市农机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需求预测;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教育、培训和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