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哈市七区十二县及省内和周边省份的眼病治疗与预防;制定我市眼病防治规划,组织落实市眼科疾病防治工作任务;负责全市眼科疾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眼科专业卫生宣传教育,组织眼科疾病防治的教学、科研、普查工作,并定期对全市眼科疾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监测;负责对我市眼科疾病预防保健网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开展眼病保健常识的宣传,健全预防保健制度;承担全市眼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疫情报告,统计传染性疾病的消毒与隔离及家庭病床的防治工作;做好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具体工作;做好白内障复明定点指导医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