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贵安新区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市政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水利(河道治理)、供水、污水处理、能源(燃气)、垃圾处理、停车场(楼)、城市公共交通、客货运枢纽场站、物流中心、城市综合管网(廊)、城市地下空间、公园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综合体、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周边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和整理;经政府授权进行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驾驶技能培训、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资产管理经营;房屋拆迁;工程项目管理和代建、工程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广告发布、加油加气站、停车场、园林绿化等基础公用设施租赁及开发经营;建筑材料及装璜材料生产及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