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消防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勘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