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开展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合作区实际,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管理目标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要公务活动、会议和全区性重大活动(含重要接待)的后勤保障工作;(三)负责领导班子办公室以及公共会议室的管理和服务;(四)负责安排区领导班子与区一级公务活动的公务用车;(五)负责区属机关单位通用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六)负责区属机关单位的物业管理,调配区属机关办公用房及干部职工集体宿舍;(七)负责管辖物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八)负责机关食堂及相关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九)负责管辖物业范围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负责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