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负责收集城市管理信息,对城市管理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运用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二)负责推进数字化城管和信息化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受理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服务的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三)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处理环卫相关突发、应急事件;对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专业性意见;承担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事务性工作。(四)负责区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雕塑的维护管理;负责市政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治,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修建性规划、相关专业规划、城市主干道建设方案拟制并提出专业性意见。(五)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参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修编工作;参与全区创建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园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六)承担城管系统相关安全工作,协助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