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集中统一管理全旗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2、承担档案违法行为查处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承担监督、指导、接收、全旗档案业务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3、收集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征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开展档案和资料的利用整理、鉴定、保管、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4、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5、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旗重要公共数据和电子档案的接收、长久保存和日常管理,保障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