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运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设备监理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