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矿山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河道改造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构筑物、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广告设计;销售:钢材、水泥及其他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消防器材、金属材料、普通矿产品、普通化工原料、仪器仪表、矿山机械设备、机床设备,办公设备、劳保用品;货物运输(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