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安全评价业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