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乡村振兴促进法》。二、协助研究制定全区乡村振兴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计划;对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个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三、牵头开展全区脱贫人口和易致贫人口信息监测和帮扶工作。四、协助制定全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五、负责综合、统计、汇总乡村振兴战略各方面现状进展情况;汇总、督促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六、负责组织开展对乡(镇)、村具体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七、协调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八、负责开展乡村振兴宣传工作,总结经验做法,了解掌握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动态情况,报送相关信息,宣传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政策。九、配合组织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督查和实绩效考评工作。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