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与教育方针,为基层卫生健康单位培养实用型卫生技术人才。(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健康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市、本单位的健康教育计划,并负责其组织、实施、检查、督导;组织协调、指导社区、医院、学校、行业、大众传媒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全市及各单位健教工作的培训和专业技术指导;开展健康教育调查研究和学术活动,对健康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价,并予以总结推广;组织编写卫生信息和制作各类卫生宣传资料,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健康教育网络的建设;负责全市健康教育业务统计工作。(三)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公共环境卫生的整治,防病治病、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贯彻《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四)组织开展全市群众体育活动,负责体育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等。(五)培训、输送、选拔体育后备人才。(六)组织全市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