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3.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负责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日常考核工作。4.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5.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6.负责指导全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对进驻中心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监督、协调、管理和绩效评估考核以及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7.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8.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各服务窗口高效、快捷地实施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并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9.负责推进全区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10.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