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研究和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等事务性工作,配合参与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申报、分配、发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监测、统计管理,统筹指导存量债务化解,分析研判债务风险和举债空间,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负责对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进行初审上报、组织评估、提出建议,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对偿债资金来源提出建议;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