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和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编制全区大数据、电子政务、智慧城市、数字政府等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技术指导。承担全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评审工作,负责项目过程监督、验收评估等有关技术工作。承担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的归集、治理、共享、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区级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市级共享交换平台。承担区级政务云平台等关键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平台等重要应用系统建设。承担区级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各部门开展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区政务网络的统筹规划、日常维护工作。承担区级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协调推进城市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工作。负责区级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执行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承担区级政务网络安全工作,完善政务网络、政府门户网站等区级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做好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