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县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和业务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和规定。以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执法检查职责;负责县辖区内相应交通运输执法门类的动态执法事项清单。负责查处县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负责安全管理行政违法案件处罚工作;负责县级报建、报监的交通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案件的查处。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县级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和县辖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并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县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乡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投诉、信访工作。参与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联合运输等工作。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