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办公设备、电子产品、文体用品、办公用品、多媒体会议及班班通设备、安防监控及楼宇对讲、智能停车系统、室内外LED显示屏及亮化工程、空调制冷设备销售;网络工程、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电脑安装维修、安装劳务及服务、设备及房屋租赁及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其他建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