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党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区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区供销社直属单位具体实施。指导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的统一归口经管与管理和农村供销社食盐委批;在资质认定范围内负责本系统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的业务管理与经营工作。指导各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区供销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参与流通,发展农业生产,为“三农”工作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体系,预测相关的市场信息。指导和监督全区供销社系统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