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设备监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产评估;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房地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勘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