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委托后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城市管理法规及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市容秩序意识和公共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市民素质;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