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消防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资产评估;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