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宗旨: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业务范围: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履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八项职能;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