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公路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舞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装卸搬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