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馆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做好档案馆工作。(二)集中统一管理全区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进馆的档案资料,收集征集散失在民间的重要历史档案材料以及与江源历史相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四)做好档案编研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五)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建设数字化档案馆;制定并组织实施区档案馆发展中长期规划。(六)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