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各项决定和指示。2、配合市委组织部加强全市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3、总结、推广全市老干部工作经验,开展调研、宣传。向市委反应老干部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4、配合市委组织部指导、检查全市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5、引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掌握有关政策和问题,参与组织老干部发挥作用的重大活动。6、了解掌握易地安置、易地居住离休干部情况,协调解决实际苦难。7、联系市医院老干部病房,落实好老干部特诊、优诊服务,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指导离休干部医疗服务工作。协调、组织离休干部和一定层次退休干部健康休养、住院探望、生日祝贺、丧事办理的有关工作。8、宏观管理县处级退休干部、市直机关退休干部。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