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和执法。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执法。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医药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和执法。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卫生健康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承担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调查处理工作。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负责监督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风纪和执法行为。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