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畜牧兽医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畜牧兽医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急疫情处置的组织协调和防控物资的管理等工作。(三)承担畜产品和畜牧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标准;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四)承担全县动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负责一般动物疫情的认定、重大疫情的收集上报和疫情的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五)负责全县畜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出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管畜禽良种生产、品种资源管理;组织实施畜禽品种资源保护;负责畜牧业结构与布局的调整及饲料饲草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推进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六)负责组织畜牧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畜牧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七)负责全县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培训、资格认定、行为规范、医德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