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符合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负责拟订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县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畜牧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负责蜂产业管理;负责拟订全县草地畜牧业和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资源开发利用及草地建设、保护、监理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制定动物防疫措施,负责动物疫病监测及预警预报、动物血吸虫病及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协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承担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开展畜牧业统计工作,承担指导畜牧业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拟订畜牧兽医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和良种引进管理;负责全县的兽药管理;负责部署、指导和监督乡镇开展畜牧兽医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