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电力系统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专业承包,电气检验检测;110kV及以下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母线、电力电缆、电压(电流)互感器、高压开关柜、电容器、绝缘子、避雷针、避雷器、同步发电机、继电保护和交(直)流电机的电气预防性试验和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转供电、瓦斯发电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仪表校验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